王丕年(1915—),横山县武镇人。原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顾问。
1935年参加革命,先后任延安县团特支少年部长,负责全县少年先锋队工作。1936年任共青团延安县委书记。1937年任延安县青教会主任。1938年任延安县委组织部长。1939年进入中央党校学习。1940年任中共延安县委书记,因开荒种地,移民生产工作成绩突出,受到西北局表扬并授于“劳动英雄”称号,毛主席亲笔题词奖状:“善于领导群众”。1945年被选为七大候选代表。同年调东北地工作,历任平泉、宁城县委书记、热中地委委员等职。在对敌斗争中,发动群众,建立武装,壮大了党的基层组织,打击了反动残余势力。1947年,任松花江省委民运部副部长,发动群众支持三下江南、四保临江战役。1948年参加鞍山的接收工作,任鞍山市委常委兼组织部长。全国解放后,曾任松花江省委常委、组织部长兼人事厅厅长、省纪检委书记,东北区行政委员会人事局局长。1954年任黑龙江省民政厅厅长兼省政府副秘书长。在任民政厅厅长期间,收养了一批朝鲜战争中的孤儿,被朝鲜政府邀请去参观休假并授与二级国旗勋章。1955年,参与开发北大荒计划,动员安置10万山东移民。1958年-中,抵制反右扩大化,保护了一批干部。1960年出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“文革”中受到破孩,被停止工作。“文革”结束后,主持了“三案”平反工作,使大批干部重新走上领导岗位,1980年当选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,1984年担任黑龙江省顾委常委等职,1986年离休。1997年完成了革命回忆录《延水东流》等著作。
来源:中共横山县委党史地方志研究编纂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