柏耀
柏耀(1914—1986)太白县靖口乡关上街村人。民国22年(1933)上高小时集体加入国民党。民国27年(1938)在凤师上学期间加入了中共地下党组织的民先队,毕业后任凤县靖口乡联保主任,后被国民党凤县县政府委任为靖口乡乡长、自卫队长,并当选为凤县参议会参议员。民国35年(1946)秋,在虢镇住院时与共产党员焦儒、焦振祥接触。民国37年(1948)4月又与地下工作者左振德、陈才秘密联系。不久接受地下党“利用敌伪身份长期埋伏,真心对党,假心对敌,积蓄力量,等待机会组织游击队,消灭敌人”的指示,辞去乡长,仍任自卫队长。7月,将凤县国民党军队武器装备、布防等情况绘制成草图交给地下党,又将步枪4支、机枪2挺、子弹四箱隐蔽准备相机起义,还送给宝鸡游击队子弹2000余发,并多次掩护游击队活动。此事引起国民党凤县当局注意,被解除自卫队队长职务。又被胁迫南逃留坝县庙台子,委以中校参谋主任。就在这时他乘机逃回靖口,组织原自卫队20余人起义,歼击国民党36军83团抢粮、拉夫小股部队。9月,地下党组织宣布他所率游击队为终南区靖口游击队,并任其为队长。此后他率游击队与敌作战十余次,毙、伤敌7人,俘敌20余人,缴获枪枝20多支,六○炮一门,发展成为一支近百人的人民武装。12月被编入人民解放军凤县县大队第三中队,他任中队长。1950年3月,调宝鸡军分区独立十一团,任迫击炮连连长。1952年被错判入狱,服刑5年。1980年平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