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明(1963—1987)凤翔县姚家沟乡邰家山村人。初中毕业后回农村,担任本村会计、团支部书记、民兵连长,1985年1月任姚家沟信用社邰家山信用站会计。该村地处深山,50多户人家分布在13个自然村,经济条件较差。他经常翻山越岭动员村民储蓄存款,为山区群众早日致富出谋划策,先后给确有困难或发展家庭副业缺乏资金的210户(次)农户累计发放各项贷款9505元。村民、老共产党员王素贞,年过花甲,孤身一人,生活不便,志明自1985年起,不分春夏秋冬,不论晴天雨天,坚持为老人担水、砍柴、磨面,受到全村人的赞扬。
志明从事信用站工作三年,两次被评为先进信用站和先进工作者。1987年11月22日晚,4名歹徒窜入他家,持刀抢劫信用社现金时,张志明和全家人临危不惧,与歹徒进行殊死搏斗,当场打死歹徒1名,生擒2名。在搏斗中张志明光荣牺牲。中共凤翔县委、县人民政府于1987年12月13日召开大会,表彰奖励张志明一家的英勇事迹,并赠题为“英雄无畏一家人”牌匾一面,宝鸡市农业银行赠送题为“英雄无畏斗歹徒,舍身忘死保库款”锦旗一面,宝鸡军分区给张志明一家颁发了奖状。县委、县政府及中国农业银行凤翔县支行,分别作出了向张志明学习的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