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善(1442—1525)
明代官吏。字宗元,陇州(今陇县)城关镇人。高祖李公赐,在元代任直隶高邮知州;曾祖李惟中在明代任浙江道监察御史;祖父李升曾任浙江按察使;父李溥任高邮州广储仓大使。李善少时有志好学,明成化十三年(1477)中举人,成化十四年(1478)中进士,授南京广西道监察御史,当时太监梁芳凭借权力违法行事,李善向朝廷上 书检举揭发。弘治四年(1491),李善改任浙江道监察御史。在巡查辽东时,查出韦太监放纵下属官吏侵吞军饷一事,奏报朝廷,将不法官吏全部罢免。又上 书罢了都督王铠、孙贵等的官职。不久,李善升任河南按察司佥事,这时守信侯张鹤龄同族侄子,依仗权势欺压百姓,民怒鼎沸,李善按张鹤龄教育侯门子弟不严之罪,将张的侄子流放边疆。张秋(今山东寿张县东北)黄河决口,孝宗遣都御史刘大夏督修,李善为助手,开凿了贾鲁河,使黄河改道南流。黄陵黄河决口,李善率领民众截水使河水东流。因功改升湖广按察司佥事。湖广参议何准自立帝号,攻陷城池,李善设计将他擒住。荆襄王景阳用邪道蛊惑民众,李善捕获首领,押送京城,对其余人一概不究,加入邪道的人都投降归顺。李善因此又被提高俸禄一级。弘治十四年(1501)升山东按察司兵备;弘治十七年(1504)升山西按察使。李善执法严明,官吏、百姓都敬畏他。正德元年(1506)升四川右布政使。当时蜀西南少数民族起而反抗朝廷,攻占松、茂二州,李善派人宣谕朝廷恩德,众酋长先后归服。武宗皇帝赏赐给李善大红锦衣一套,白金一百两,升他为南京右副都御史。李善激浊扬清,评论官员公正,后被升任南京刑部侍郎。正德十五年(1520)又升任南京工部尚书。武宗命他监修孝陵,装饰宫殿,他按工程需要量调剂材料,很有计划。竣工后,因病乞归。嘉靖四年(1525)世宗封他为进阶光禄大夫,派遣官员备彩绸、羊、酒到家中慰问。嘉靖七年(1528)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