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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显文(1882~1976) 字子明,本县喜神乡人。民国12年(1923),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林学系,先后任农商部第一林业试验场技术员、广西建设厅技士、河北实业厅技术员、陕西建设厅技正专员、国立西北农学院林场主任等职,著有《中国黄土高原育苗造林试验》等论文。29年(1940),他任陕西黎坪垦区管理局技师科长,协助局长安汉普查森林资源,推动林业生产。次年冬,兼任农林部长江水源林区汉水分区主任,领导工人沿汉江两岸栽种麻柳树数十万株。31年(1942),他在安汉等人的协助下,将原自强中学改建为青树子私立复兴中学,兼任校长,给学校捐田50亩。次年,安汉遇害后他到重庆任农林部专员兼技术科长,以所写《西北林业建设计划》呈送当局,请求实施未遂。35年(1946)愤然还乡办教育,直至解放。1950年秋,他出任陕南行署建设处科长,初步调查了秦岭山区林业资源。次年初,陕南行署改为南郑区专员公署,他任专署林业局局长。土改时,曾向专署建议为各县留出国有林区以建立林业站;在汉江两岸各留足15丈宽的土地,由沿江各县包营护岸林。专署采纳了这一建议后,他深入各县督导实施。后来,各县的林业站和汉江的护岸林都在省内出了名。1953年3月,他调任绥德专区无定河造林局长,对沙漠做了些实地考察,常向老农请教治沙经验,还亲自乘飞机指导撒播草籽和树种。后来又总结、推广种沙蒿固沙,种枣、柏防风的方法,收到较好的效果。1955年,陕北连旱数月,粮草无收,农民纷纷外出谋生。中央拨下大批救灾粮款后,他向绥德地委提出生产救灾的书面意见,建议采用以工代赈的办法兴修水利,只救济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的人。地委采纳了这一建议。是年,没有饿死一个人,还在全区掀起大规模兴修水利的群众运动。次年,陕西青年水土保持、造林护林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在绥德召开时,他做了《开展水土保持,必须做好林业工作》的报告,介绍了绥德防风固沙、兴修水利的成绩和经验,并提出全省造林护林的见解和规划,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。1957年元月,他转任榆林专区造林局局长,成年奔波于茫茫沙原考察、造林和种草。1958年5月,率领陕西蚕桑参观团一行50余人,对江苏、浙江、辽宁、北京等地的蚕桑事业进行了考察。返回后,提出《在沙漠中发展蚕桑的设想与规划》,被榆林地委采纳实施。1961年3月,他退职到西安定居。“文革”初,被遣送回乡。在艰苦的生活条件下,还向生产队提出一些改山治水的书面意见。1976年病逝于西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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