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岁成(1960~1983)
眉县金渠公社枣林大队农民。1980年1月,参加人民武装警察部队,在石泉县-当战士。同年6月,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。在石泉消防中队,他担任仓库保管员兼汽车修理工。
高岁成从入伍以来,刻苦学习,努力掌握消防技术,很快成为一个过得硬的消防战士。他在节假日到敬老院,为孤寡老人理发、拆洗被褥30多次。1982年7月中旬的一天晚上,台子山铁路施工队仓库起火,因路途远,电话中断,报警迟缓,待消防车赶到,现场一片火海。这时,高岁成看到火场处有两大桶柴油和一桶煤油,眼看就要燃烧0,在这紧急而又危险的关头,他奋不顾身地冲进火海,把3桶油抢救出来。
1983年7月31日,大雨倾盆,洪水咆哮。安康县城被洪水淹没。正在安康武警支队集训学习的高岁成,分配在安康县城古楼街执勤,负责组织搬迁车辆和人民群众的撤离。当日下午4点进入岗位,他头顶瓢泼大雨,在人车拥挤、秩序混乱的情况下,尽职尽责地组织群众一批一批地撤出危险区。晚上8时左右,老城街道的洪水已经过膝,高岁成仍不顾个人安危,坚守岗位,竭尽全力帮助群众转移。此时,东堤决口,汹涌澎湃的洪水涌进城,突然一排恶浪扑来,把高岁成卷走了。英雄的战士为了人民的利益,勇敢地献出了年轻的生命。后被上级党委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。同时,被省政府、省武警总队命为“革命烈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