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学同
李学同,1984年7月参加工作,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学历在职研究生(天津大学系统工程专业),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,副教授。现任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,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。
个人履历
1981年09月后,在河南省安阳师范专科学校政史系学习;
1984年07月后,河南省安阳师范专科学校政史系助教;
1992年03月后,河南省安阳师范专科学校政史系讲师、法律教研室主任;
1996年11月后,任河南省安阳师范专科学校政史系副主任、副教授(1994.09—1997.03在天津大学系统工程专业研究生班学习);
1998年09月后,任广东司法学校副校长、党委委员;
1999年10月后,任广东司法学校校长、党委书记;
2001年03月后,任广东省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(2007.07获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,2007.09—2007.11在广东省第三期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);
2008年12月至今,任汕头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(2008.03—2009.01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)。
任汕头市第九市委委员。
2011年12月,任汕头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、汕头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。
2012年3月,任广东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(正厅级);
2012年5月,任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候补委员,2014年1月12日,递补为中共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