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子方
陈子方,原名大椿,曾用名陈肃,余姚历山镇人。年幼时在村初级小学读书3年,因家境贫困失学,后进入通问学塾函授学校学习。1934年春,在镇海神远小学执教,暑假时赴沪进上海日报社任校对。不久进入中华职业教育社工作,参加党的外围组织中华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(简称武自会)。1935年,到京沪、沪杭甬铁路工作,这期间与“武自会”保持秘密单线联系。上海“八·一三”抗战爆发后,奉命撤离抵西安,经八路军办事处介绍,进安吴青年训练班学习。学习期满后,以浙江文化人回乡服务团的名义,到丽水、诸暨开展抗日救亡工作。1938年秋回到余姚,由党组织分配担任余姚政工队队部干事,一个月后加入中国共产党,并任城区特支书记。1939年2月,任政工队第三区队区队长;同年7月,调任中共余姚中心县委委员、动员部长。1940年9月,调舟山,参加县工委,负责军事工作。1943年10月,任中共慈南中心区委委员、慈南区区长。 1950年4月,陈子方调任浙江省人民-办公室主任兼二科科长。1953年12月,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。文革期间,曾被下放到杭州市百货公司任革委会副主任。1973年5月,调任省内务局领导小组副组长、党的核心小组成员,分管知青工作。1977年12月,调任省民政厅副厅长。1980年12月,离休。 (任建春 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