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鹤琴
陈鹤琴(1892~1982年)陈鹤琴,著名儿童教育家。浙江上虞人。民国3年(1914年)清华学堂毕业后,考取“庚款”留美生,获哥伦比亚大学教育硕士学位。民国8年回国,任教南京高等师范学校、东南大学,致力于教育科学研究,写成《儿童心理之研究》和《家庭教育》等著作。民国17年,在“收回教育权”的呼声中,陈出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人教育处处长,努力争取使更多的中国人有受教育的机会。民国29年,因从事爱国教育活动,陈被汪伪特务列为暗杀对象,后辗转去内地,进行中国幼儿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工作。民国34年,抗日战争胜利后回上海,被任命为上海市幼稚师范学校和幼稚师范专科学校(今址上海第一师范学校)校长,兼办附属小学及幼稚园,并兼任省吾中学校董会董事长、名誉校长,恢复并出版《活教育》,解放后改为《新儿童教育》。
陈曾任南京晓庄试验乡村师范第二院院长。陶行知是其留美时同学,有共同的教育理想。当陶不幸去世时,在国民党-笼罩下,他毅然担任追悼大会执行主席,针砭时弊,高度评价陶的爱国教育精神。
陈支持并参加-,担任上海小学教师福利促进会顾问。师范部培育主任蔡怡曾(中-员)被捕遭受刑讯,陈奔走救援。民国38年5月陈两次被捕,后经上海6名大学校长和友人联名营救才获释。
解放后,陈曾应邀参加开国大典,出任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、全国教代会副主委,南京师范学院院长。并先后当选全国政协委员、江苏省政协副主席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和全国幼儿教学研究会名誉理事长等职,为我国现代著名教育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