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文湘
钱文湘(1924~1949,原名王大建,浙江嵊县人,浙江省立慈溪师范毕业,哥哥王大芬系新四军浙东三五支队排长,他去寻找未着,即在家种田。民国33年(1944年)2月曾在嵊县县政府当文书,民国34年去嵊县自卫队当文书,民国35年为逃避抽壮丁而改名钱文湘,考取上海市警察局警员训练班,民国36年初在蓬莱区陈家桥派出所实习,同年调到杨树浦分局当外勤警员。民国37年秋参加中国共产党,并发展舒健来、尹文盛等加入互保立功会组织。民国38年初,他在杨树浦警察局巧取了一支马牌手枪和14发子弹交给组织,表示“多一支枪就多一分力量,在必要时我们可以同敌人作殊死搏斗”。
蒋志毅,又名蒋跃庭。浙江吴兴南浔镇人,初中毕业后,曾在丝厂做工,民国34年在杭卅警察局当雇员,后考入上海市警察局警员训练班学习,结业后分配在杨树浦警察局当警员,他同情工人群众的处境,奉命执行镇压任务时,不是阳奉阴违,就是虚与应付。常在警察中议论“饭盒子(工人)活不下去了,要求加几钿都不行,这是什么世道”,“当前中央大员们,敛财各逞其能,对国家大事漠不关心,-腐化,工作无能……”。支持工人斗争,经常接近警员中的中共地下党员和进步警察。民国38年初参加了中共地下组织领导的互保立功委员会。
民国38年初,上海市警察系统的中共地下组织根据解放战争的新形势,要求地下党员、积极分子用各种方式联系广大群众,“要保护好档案、物资,维护好社会治安,为迎接解放,配合解放军接管警察局立功”。钱、蒋都积极参加。4月25日,收听到毛泽东、朱德联名发布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》后,他们立即油印了2000多份,并加附一封警告信,迅速地转寄到反动军官和特务分子的家中,敦促他们认清形势,起义反正,不少警官收到信后惶恐不安。毛森知道后专门发了训令说:“一定要把隐藏在内部的共产党员挖出来。”民国38年5月13日晚,钱、蒋不幸先后被捕,毛森亲自审问,在一个星期内进行了几十次的审问,动用了各种刑具,钱连十个手指甲都被拔掉,但他们宁死不屈,保护了党组织和同志的安全。5月20日于闸北宋公园就义。1950年2月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追认蒋志毅为革命烈士,3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钱文湘为革命烈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