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庞星
叶庞星 男,二级演奏员。浙江嵊县人,1969年2月出生。1984年考入由嵊县文化局举办的戏曲培训班学习司鼓,1985年9月考入普陀越剧团,一年后因剧团改成“艺术团”离开普陀,又于同年考入乐清市越剧团。进团后一直担任乐队主要司鼓。先后在剧团排演的40多台大戏和30多个折子戏中任司鼓,其中很多剧目在历届省、市戏剧节中获得大奖。1987年《凤凰楼》在温州市第二届戏剧节中获优秀演出奖、乐队伴奏奖;1989年《野山菊》、《汉武之恋》在温州市第三届戏剧节中获优秀演出奖、乐队伴奏奖;在浙江省第四届戏剧节中获优秀演出奖、乐队伴奏奖;1991年《香妃》在温州市第四届戏剧节中获优秀演出奖、乐队伴奏奖;1994年新改编的《汉武之恋》在中国小百花越剧节中获三个银奖和两个铜奖;1995年《沁公主》在温州市第五届戏剧节中获优秀演出奖、乐队伴奏奖,个人获单项司鼓奖;在浙江省第六届戏剧节中获优秀演出奖、乐队伴奏奖,个人获单项司鼓奖;1997年《倾国佳人》在温州市第六届戏剧节中获优秀演出奖、乐队伴奏奖,个人获单项司鼓奖;在浙江省第七届戏剧节中获优秀演出奖、乐队伴奏奖;1998年借用到浙江越剧团为茅威涛主演的《孔乙己》司鼓,先后在全国各大城市演出,特别是1999年8月参加在沈阳举行的第六届中国戏剧节,获得了所有项目的优秀奖,后又被评为中宣部“五个一工程”奖,在同年10月份的浙江省第八届戏剧节上,个人又获单项司鼓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