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莲芬
张莲芬(1851—1915)又名张毓蕖。浙江余杭人。商办峄县中兴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总理。历任办理津榆铁轨公司直隶候补道、永定河道、天津道、山东兖沂曹济道兼运河道、山东盐运使。1881年—1882年,应山东峄县中兴矿局创办人戴华藻之邀,参与矿局投资,并动员永镇总兵贾起胜、直隶候补道戴宗骞,一起帮助集股银5万余两。1897年—1899年,招收德股,集股200万两,将公司定名为“华德中兴煤矿公司”,自任总办,德璀琳为洋总办。对公司内洋人的权力加以限制,规定:洋总办只能稽核银钱出入等事,不得揽权掣肘。1903年,为了巩固公司营业,不致因支付股息而受影响,便将过去的三年股息,作为加成30%的股金留作公司资金,又给张翼、德璀琳、戴绪万等人“创办酬劳”股金10余万元,使中兴公司的资金由开办时的10余万元增加到30余万元。1907年,不再招收德股。1908年,中兴公司奏请清政府,将公司改名为“商办山东峄县中兴煤矿股份有限公司”,注销“华德”字样,取销洋总办。1915年2月1日,南大井透水,灾情惨重,停产半年多,因忧致疾,是年底病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