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炳麟 (1872—1938),字吟秋,号钝吟、钝翁,六不居士,城内人。早年丧父,靠母亲龚氏抚养长大。二十岁时为县学学生。1902年(清光绪二十八年),曹由乡试而中举。1905年(光绪三十一年),任安徽知县候补职。曹莅任后,细心考察财政,凡急办之事,必一一整理上报,颇得上司赞赏。1909年(清宣统元年),曹奉命前往宣城办案,他深入调查,终使多年悬案大白。辛亥革命后,曹炳麟返崇,一度辅助办理县政。1914年,他筹设崇明中学,并出任校长十余年。1919年,本县续修县志,曹任总纂,历时6年脱稿。曹认为修志要“得其要则详焉亦简,宽焉亦严,文不繁而事增,辞不滥而义备”,并提出“事实征讨不详备则漏,人物搜采不谨严则滥”。
曹善诗文,尤工书画,所绘花卉,淡雅逸致。曹秉性耿直,遇事议论风生,据理分析,绝不轻从。生平著作有《钝庐文集》15卷,已印行。另有《说文约文》4卷、《杜诗微》5卷、《钝庐诗文续稿》2卷、《杜韩诗联语》1卷、《六不居联语》1卷、《自编年历》1卷,今均无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