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玉英,女,原籍福州,生于民国12年(1923年)10月。“七七事变”后福州沦陷,玉英及弟妹由其寡母携带离乡背井,沿途乞讨,贫病交迫,母及弟妹相继死亡,唯她幸存,流落至古田。解放初,她同一工人结婚。其后,参加农民夜校学习,曾任谷口村、乡妇联干部、文教委员等职。
1957~1977年,玉英一直担任谷口幼儿园民办教养员,1978年方转为公办教员。她二十余年如一日,筚路蓝缕为幼教事业呕心沥血,作出无私奉献。办幼儿园无园址则借用民房,先后搬迁11次。有一次搬至无人居住的破房,她同家长一道除垃圾、刷地板、开窗户,自己掏钱搞修缮。她还自制教玩具,累计达5000余件。长年累月,不论寒暑晴雨,坚持每天往返4次,肩背手牵接送幼儿;夏天拔青草熬药汤让幼儿解暑,冬天安火盆升室温,以免幼儿受冻;天天为幼儿补衣缝扣、洗手脸、擦0、倒马桶。对幼儿倾注一片爱心,群众称赞她是“胜过母亲的人”。
李玉英未受过幼师专业培训,文化低,年纪大,但她决意边学边教,不断提高业务能力。她常拿着镜子向其他教师学拼音,晚上在被窝里还用手电筒照着一字一字念。她勤学苦练唱歌和舞蹈基本功,学会许多儿童歌曲和80多个舞蹈节目,并能编导简单的儿童舞。她教学极负责,即使在“文革”期间也坚持上好课,尽力教会幼儿看图、识字、计算。她采用“直观、通俗、反复、生动”的教学法,言传身教,使幼儿受到良好的启蒙教育。
李玉英工作从不计报酬,多次谢绝村里给她增工资、记工分,20年来甘为民办教养员。而其师德风范,有口皆碑,曾多次被评为县、地、省先进工作者,“三八”红旗手,被选为县人大代表。终因长期辛劳,体质虚弱,患了肺癌。重病期间,她对前来看望的省、地、县教育行政领导说:“我现在不能去上课了,就想多做些教玩具……”。
1983年3月26日,李玉英病逝,终年60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