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鉴,字与参,号环溪,盖洋温庄村人,生卒年无考。清代岁贡。
他自幼聪明,学识广博,经史百家无不涉猎,尤以文思敏捷,作文每每震惊师友。
康熙五十一年(1712年),归化县令陈仕敷、门子陈雷、生员陈庄互相勾结,巧立名目0百姓,当时人称“三陈之害”。陈仕敷用重戥(每两加二加三,渐至加五加六)征收田赋银。除原有田赋正额外,又加派“衙需”每石廿文,“考校”每石九分八厘;同时还规定:“必先缴杂派,方许完纳正额粮银。”全县完粮户难以承受,个个敢怒而不敢言。这年李鉴代堂弟觉斯到县城交纳田赋银,陈庄对陈县令说:“李姓乃全县纳粮大户,杂派最多,若令他先完杂派,则其他各户可如期完纳。”县令陈士敷即命粮胥要李鉴先缴杂派,李鉴说:“我家从来没有欠过杂派,正额粮银完纳之后,自应完纳杂派;再说杂派原来只征收九五色银,今我带来缴正额的是足纹银,以前没有以足纹银交杂派之例,更没有先完纳杂派后完纳正额之理”。李鉴与粮胥据理力争,震怒了陈县令,诬指李鉴“带头抗缴粮银,殴打催粮的公差,撕毁催单。”还说李鉴是“一虎当途,行人断路。”具呈请求汀州知府转呈省查办。
同年,正逢汀州府试,陈县令又通过学道取消李鉴参-试的资格,当场引起归化籍生员的公愤和抗议。李鉴回县后,与本籍生员联名向省宪申诉,不见反应。九月,鉴与太学生萧孟明亲赴省总督衙申诉,仍然没有得到处理。
次年二月,李鉴等12人继续赴省申诉;接着揭浴心、杨心友、赖云山等60人又以“请颁法码,严禁滥派”诉到省藩宪李发甲公处。李鉴及他的伯叔侄等也再以“故陷黑冤,奏宪解网”呈诉到藩宪、督宪,省各宪均批转汀州府严审处理,因汀州知府吴澍江受陈士敷重贿,仍借故拖延不办。
后来适逢省城乡试,陈士敷到省监考,考完后陈谒见藩宪李公,李指着诉状叱道:“你作什么官?使百姓纷纷上诉告你?”陈士敷无话对答,只好赶快叩头退出。怎奈府县互相勾结,在吴知府的包庇下,此案仍久久没有结果。
李鉴心中十分不服,在族人的支持下,他不管花费多大、不辞劳苦,一而再地赴省诉于各宪。康熙五十二年(1713年)冬,才得到抚宪觉罗蒲公、督宪范公批示:“县令陈士敷记大过,革责蠹役陈雷,杂派勒碑永禁。”同时,恢复李鉴参-试的资格。
李鉴坚毅不舍为民请命,终于取得了胜利,为归化民众解除了杂派之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