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廷竹,龙门镇湖洋村人,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生。自幼勤奋好学,尤喜画画。民国9年(1920)考入省立第九中学,后因参加-被开除。
民国13年春,廷竹到漳州暨南中学和南安斗南中学学习,后考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,旋又转学于上海新华艺术大学。结业后,以教书为掩护在闽南从事革命工作。民国18年5月回岩,在闽西特委机关工作。曾任闽西苏维埃政府财政部长,并与苏庆云主编《闽西红报》。廷竹善绘图案,擅长油画,是闽西工农银行面额伍角、壹元的纸币和闽西交通总局贰片、肆片的邮票图案设计者。他设计的邮票以红星、镰刀、斧头为图案,融政治、艺术为一体。他还常为闽西红色书报绘插图、宣传画,画面栩栩如生,寓意深刻。民国20年,廷竹被诬为“社会民主党”而遭错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