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纯青,原名炳南,号晴园老人,清光绪元年(1875)出生于台湾台北。祖籍南安榕桥黄龙菌后乡,其祖父于清嘉庆六年(1801)移居台北树林镇。纯青自幼聪颖,12岁就能作八股文。
日本占领台湾后,纯青无意仕途,集资创办树林红酒株式会社,出产的红酒,驰名全台。自光绪二十九年开始,先后任过桃园厅树林区长、台北州海山郡莺歌庄长、树林信用组合长、畜产组合长、台湾畜产协会理事、桃园水利组合评议员、台湾总督府评议委员、台湾新民报社顾问等职。民国20年(1931)日本粮食获得丰收,即决定限制台湾米进口,纯青受台湾总督府的委托到东京与首相、农相等官员交涉,迫使日本收回成命。民国30年辞去公职参与发动募捐,兴建台北孔子庙,兼任崇圣会副会长,创办咏霓吟社,为台北诗社之昉,同时创立薇阁诗社。著有《晴园年谱》3卷、《晴园文存》2卷、《晴园诗草》4卷、《八十自述》1卷等。
台湾光复后,纯青任省农会理事长、省参议员、土地银行监察员、合作金库监察员、大同中学校董会董事长、台湾文化协进会理事、国语日报社董事、台湾新生报设计委员会委员、台湾省文献委员会主任委员、省政府顾问等职。
1956年12月17日,纯青在台北病逝,终年82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