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维源
林维源(1840~1905),字时甫,号冏卿平侯孙。少时与兄维让到厦门就学。其父国华、叔父国芳相继去世后,兄弟俩回台湾共理家政。光绪四年(1878年)维让死,维源总管林氏家业。
维源喜欢交游,善于经营产业,热心台湾建设和公益事业。钦差沈葆桢办理台湾海防时,计划在沪尾(今淡水)建造洋式炮台,他立即表示愿襄助万金以成其事;福建巡抚丁日昌视察台湾,主张在台湾修建铁路,维源慨诺捐银50万两,后因种种原因,未能开工,至光绪三年河南年间,该款遂转为豫赈。此时,维源又以母钟氏名义捐资2万两赈灾。翌年,清廷授维源内阁中书,钦赐三品卿衔一品封典。
维源秉承祖训,一向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凡有义举,无不慷慨解囊。他先后资助筹办育婴局,创办养济院,助修《淡水志》,倡办大观义学,还开设源春堂药店,向百姓提供原价药材,有时还免费施药。同治二年(1863年),在板桥创办大观书社,让漳泉籍文士每月聚会,授课讲学,品评诗文,又不惜重金,礼聘谢官樵、吕西村等大陆著名文人学者来此讲学。从此,板桥成为台湾北部文化中心。
光绪十一年(1885年),刘铭传督办台湾军务,维源捐银50万两,作为中法战争善后经费,朝廷特此嘉奖,并授予内阁侍读,旋迁太常寺少卿。
光绪十二年,巡抚刘铭传在台湾推行新经济政策,开展洋务运动,维源都给予竭力支持。四月,林维源应刘铭传之请,出任抚垦帮办,开垦新旧荒地17余万亩;翌年,又在葛玛兰垦荒8千亩。此后,为安抚土著,维源利用多种关系解决多次-,说服当地少数民族参与大规模的开发活动;在台北天后宫设立番学堂以进行教化。刘铭传-地籍混乱,提出“清文赋课,以广税源”,他又以大地主的身分,带头推动全台完成土地清丈工作。光绪十七年,维源以清赋有功,晋授太仆正卿。
光绪二十年,中日甲午战争爆发,维源奉命为督办全台团防大臣。马关条约签订后,台民纷起抗日,维源答应捐银百万两支持民军。但因情况有变,民军失利,于是维源举家避到厦门,在鼓浪屿闭门养病。
光绪三十一年,林维源被保举创办银行,并总理商会,但因病发,医治无效,卒于厦门,遗体葬在龙溪县白石保吉尚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