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乐春
省苏维埃土地部长
范乐春,永定人,清光绪二十九年(1903年)八月生于金砂古木督村的贫农家庭。12岁时父母去世,她带着弟弟给地主当婢女。16岁结婚后患天花病,导致麻脸和左眼失明,曾想轻生,只因不忍年幼的弟弟无人照顾,才顽强地生活下来。1927年8月,张鼎丞在金砂建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后,她积极参加张领导的“入城-”,反对“冠、婚、丧、祭、屠宰捐”以及“借粮度荒”、“分粮吃大户”等活动。次年6月30日,永定金砂武装-时,她发动本村妇女给-队送水送饭;在溪南建立苏维埃政权时,她第一个剪掉发髻,参加本村的政权建设和分田斗争。1929年5月,她当选为溪南区妇女联合会主席,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经过革命斗争的锻炼,范乐春逐渐成熟起来,成为永定县有名的妇女干部。她发动溪南区妇女开展声势浩大的反帝反封建斗争,该区妇女入党、入团人数居全县第一。次年1月,她率领区赤卫大队配合红十二军参加收复永定城的战斗。2月当选为县第二届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,负责领导共青团和妇女的工作。7月,红军出击东江失利,不少战士和赤卫队员脱离队伍,她极力劝说大家归队。9月,在龙岩召开的闽西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上,她当选为闽西苏维埃政府土地部长。1931年3至8月,由于中共闽粤赣边特委和闽西肃反委员会的“左”倾错误,闽西进行了大规模的所谓“肃清社会民主党”的运动,株连了大批革命同志。第三、四、五、六任永定县苏维埃主席和-的主要领导人均被杀害,她唯一的弟弟范永柱也被错杀。苏区一天天缩小,县苏维埃机关撤退到合溪,环境日益恶化。为了挽救危险局面,范乐春毅然出任第七任县苏维埃主席。9月间,她征得上级同意,逮捕并处决了在永定县大搞肃反扩大化的县肃反委员会主席郑醒亚,稳定了局势和民心。她热情、机智地接送了几十位由上海向瑞金转移的领导干部。为了做好革命工作,她刻苦学习文化,把传单、标语和文件当课本,虚心向有文化的人请教,不久就学会看文件和写报告。
同年11月,她和张鼎丞等参加在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,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。1932年3月,她参加在长汀召开的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,当选为省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,先后担任省工农检查委员会主席和土地部长等职务。在任土地部长期间,曾跟随毛泽东到才溪乡进行调查。其时,闽西苏区贯彻王明“左”倾的土地政策,提出“地主不分田,富农分坏田”的错误口号,并把富裕中农、一般中农当作富农打击,严重侵犯中农的利益。群众抵触情绪很大,乐春十分不安。为了弄清问题,她回到永定,带领县苏维埃副主席罗助发,深入永定的合溪、溪南和龙岩的白土进行调查,认识到“左”的土地政策的失误在于:党在农村中只有依靠的力量,而没有团结的力量;贫雇农孤立,对立面越来越大。她把群众的反映和处理意见向省苏维埃政府作了汇报,得到了同意和批准,但后来她却被扣上所谓的“温情主义”和“富农路线”遭到批判。1934年,她被调任中央工农民主政府优待红军局局长。
红军主力长征后,乐春随张鼎丞、刘永生等人返回永定溪南区坚持武装斗争,担任县委书记。为建立游击根据地,对付敌人“烧光、杀光、抢光”的“三光”政策,她在西湖寨深入发动群众,与青年男女逐个谈心,坚定他们的革命信念,动员20几个青年参加红色游击队。她还组织军属互相照顾,以解除红军战士的后顾之忧。1935年4月,范乐春参加在西溪召开的闽西地区党政军代表会议,研究确定闽西南游击战争的方针和任务。她当选为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妇女部长,协助做部队的政治工作。在艰苦的3年游击战争中,敌人以优势兵力对苏区进行“清剿”,同时实行移民并村、保甲连坐和自新自首等政策,对游击队实行严密的经济-,游击队处境十分恶劣,牺牲、被捕、叛变和逃亡事件经常发生。在永定县独立营出击丰稔的钟绍葵部时,部分群众-朝游击队打枪,叛徒又带领敌人前来搜山。一些战士产生报复情绪,扬言要烧掉群众的房子,杀掉叛徒全家。范乐春认为,这样做不符合军政委员会制定的游击战争策略,建议独立营政委陈茂辉向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张鼎丞汇报,对部队的思想作风进行整顿,得到张的支持,并派她协助整顿工作。范乐春领导永定县委紧密联系群众,依靠群众,在极端艰难的情况下,向游击队提供粮食、衣服和医药,并安排安全的地点供战士们休息、整顿,为闽西军民坚持艰苦卓绝的3年游击战争作出重大贡献。
西安事变以后,国共合作抗日的局面逐渐形成。但南方各省国民党军队仍在“围剿”共产党。一次,永埔工委书记郑树昌带领部队下山谈判,遭到国民党军队的包围。部队虽然突围了,但郑树昌却牺牲了。战士们报仇心切,她闻讯赶来,开导说:“统一战线,国共合作抗日,是党中央制定的正确政策。不管国民党耍什么阴谋诡计,最终肯定还是要合作抗日的。我们要从大局出发。”她要同志们一方面提高警惕,识破国民党顽固派的阴谋;另一方面积极准备下山点编,开赴抗日前线。
1938年3月,新四军第二支队北上后,她随方方、魏金水等人留在闽西继续斗争,担任中共闽西南潮梅特委委员兼妇女部长、永定县委书记,公开的身份是永定县委的谈判代表。同年秋,她发动群众做寒衣、献慰劳品,亲自送往“抗敌后援会”,转送皖南前线。次年春夏,范乐春因辛劳过度,肺病发作,但她仍抱病坚持工作。1940年春,她的病情加剧,特委书记方方通过-关系送她到梅县黄塘医院治疗。不久,引起国民党特务的注意,-返回永定,住在西溪芹菜洋山上的草棚里,由县委派人保卫护理。她为减轻党的负担,病中仍养鸡、养兔和种菜。同年3月,国民党顽固派在金砂杀害永定县委政治交通员赖义斋;5月,在仙师杀害县委常委马永昌等4人,制造了骇人听闻的“马永昌事件”。范乐春闻讯义愤填膺,于7月15日以中共闽西南特委常委兼妇女部长的名义,抱病执笔写了《致国民党永定县政府的公开信》,揭露国民党顽固派假抗日、真-的行径,阐明我党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严正立场,呼吁严惩-顽固分子,共同维护合作抗日的局面。该信引起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,纷纷谴责国民党顽固派破坏合作抗日的反动行为。
1941年5月初,范乐春病情恶化。临终前,她向护理的同志们说:“永别了,你们要坚持战斗,要相信我们一定会胜利。”不久病逝,时年38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