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宣
董宣是东汉(公元25年~公元220年)一个执法严格的-,被刘秀赏赐了一个好听的名字“强项令”,意思是脖子刚强、不肯低头的县令。 董宣在做洛阳县令时,公主的仆人杀人,犯了法,躲在公主家里不出来,所以抓捕他的人不敢进去。董宣听说公主的车要出来,就拦住了,当面杀了那个犯了死罪的仆人。公主认为董宣在她面前杀她的仆人,是在欺负她。于是向皇帝,也就是自己的哥哥刘秀告状。刘秀很生气,把董宣叫来,要打死他。董宣也生气地说:“皇上您很圣明,复兴了汉朝,但现在却放纵人杀人,这怎么能治理国家呢,我不用你打,我自己先死吧!”说着就用头撞柱子,撞得头流了血。 刘秀知道了事情-,也就不杀他了,但让他给公主磕头,赔礼道歉。董宣就是不听,刘秀就让人按他的头,董宣双手撑地,挺着脖子。刘秀最后奖励了他,还给他加了个“强项令”的称号。 董宣死后,刘秀派人去他家里,见到董宣家里很贫穷,竟没有钱买棺材埋葬,原来董宣还是个清廉的官吏。刘秀知道了,非常难过。
董宣(前31—43),字少平,东汉陈留郡圉县(今杞县圉镇)人。光武年间被大司徒侯霸举荐为高第,历任北海相、江夏太守、洛阳令等职,以为政清廉、不畏权势而著称于世。
董任北海相时,当地有一豪强公孙丹迷信卜者之言,在营造家园时令其子杀路人祭宅。董闻报后,将公孙丹父子处以死刑,又命部下水丘岑把为公孙丹“鸣冤叫号”、围攻官府的宗族亲党30余人杀死。青州太守以滥杀罪-董宣,董宣被判死刑。他在狱中日夜吟诵诗书,处之泰然,并无惧色。临刑,光武帝派使者至刑场,特诏免死,给他改为降职处分。后来,大盗夏喜在江夏作乱,他被调任江夏太守,夏喜慑于他的威望,不战而降。时,皇后阴丽华母家子弟任郡都尉,董宣认为借外戚关系做官并非真才,对其轻慢而被罢官。不久,董宣又被任命为洛阳令。有人状告光武帝之姊妹湖阳公主的家奴杀人后藏在公主家里,官吏无法搜捕。于是董宣亲自带人在夏门亭守候,乘该家奴做陪乘随公主外出时,拉住公主的车,高声数落公主的错,并宣布凶手的罪恶,当场将凶手用棍打死。公主回宫后即向光武帝哭诉董宣欺侮了她。帝大怒,立即将董宣召到殿上,准备用棍打死。董宣愤然说:“由于陛下的圣明,才使汉室中兴,可是现在您却纵容公主的家奴随意杀人,还怎么治理天下?我不要您打了,让我自己去死吧。”说罢以头撞柱,头破血流。光武帝连忙命人拉住,对董宣说:“你向公主赔个礼算了!”董宣不从。帝命人按住他的头强迫磕头,他两手撑地,坚决不低头认错。光武帝无奈,只好说:“强项令出宫去吧!”又赏他钱30万,他却把钱全部散给了小吏。
此事传扬出去后,京师达官豪强无不震慑,骄横气焰大为收敛,百姓们一齐称赞说:“现在没有人击鼓鸣冤了,因为有董少平这样的好官啊!”
董宣任洛阳令5年,建武十九年(43)卒于任上,享年74岁。光武帝派人吊唁,见董宣破被覆尸,妻子在一旁号哭,家中只有大麦数斛,破车一辆。光武帝听了汇报,十分感伤地说:“董宣如此廉洁,可惜直到他死后我才知道!”于是下诏赐以艾绶,葬以大夫礼,录用其子为郎中。
董宣家乡人后来在圉镇修一座三贤祠,将他和本乡的蔡邕、江统合祀其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