伍伟能(1920~2004),增城新塘镇群星村人。194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在家乡从事抗日救亡活动,先后任党组织领导的地方武装——新塘联防后备分队队长、甘东乡自卫队后备第四中队队长,中共新塘简屋边中心支部书记。建国后历任增城第二区(新塘区)区委书记,第三区(中新区)区委书记、区长,增城县委常委、组织部副部长,县委副书记兼县委监察委员会书记,县委-书记、县长,县委代书记、书记等职。期间,先后当选广东省第二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1965年,时任县长的伍伟能为增城五年发展蓝图赋诗:“水库都成神仙洞,村村尽是花果园。处处山头如-,亩亩实现千斤田。户户千元拿到手,人人亩果要提前。农林牧副齐发展,实现时间七零年。”1966年 “文革”爆发后,这首诗被认为是“修正主义大毒草”,遭到“口诛笔伐”,伍伟能也成为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”,蒙受“批斗”、关押、强迫劳动等破孩,处境相当困难。但他坚持原则,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,始终表现出识大体、顾大局的精神,正确对待群众。1973年平反昭雪后调任中共连平县委书记。1981年以前在惠阳地区农业办公室任职,离休回原籍新塘定居,2004年病逝于新塘,享年85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