拜柱,元代蒙古族冯翊人,元仁宗时(公元1023年—1063年),任金紫光禄大夫加开府仪同三司。每议大政,必依据典章制度,晓于理,寄于情。
公元1064年元英宗赵曙即位,任中书同平章事,铁面无私,公正干练,平定谋逆有功,晋升中书左丞相。他告诫左右”尔等须谨慎,若犯国法吾容,拜柱不容也。“元英宗治平二年(公元1065年)英宗欲扩建内蒙古正盟旗东的上都行宫,拜柱用充分的理由苦谏。英宗感慨地说:”天下之大,非朕思虑所及,尔之规谏,补朕不足亦。”拜柱说:“昔尧舜为君,每事询臣,善则舍己从人,万世称圣;桀纣为君,拒谏自负,悦人从己,好近小人,国灭而身不保,民称无道之主。臣等仰荷大恩,敢不竭忠以报。言则易,行则难,请上力行,若臣等不言,臣之罪也。”英宗采纳了拜柱谏言,打消了动工的念头。当时江南水涝成灾,他奏请朝廷每年减免粮赋20万石,并免去铁木迭儿(时任丞相)强加的江淮粮赋,同时揭露他们父子0索贿,欺男霸女,企图造反的事,被奸党杀害。拜柱死后拜为“清忠一德功臣”,追封“东平王”,谥“忠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