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家煌(1916~1945)
刘家煌,吴航镇人,民国5年(1916)10月出生。祖父可三曾为莆田署教谕。父传赞毕业于福建省立甲种商业学校,不幸早逝,家煌依靠寡母抚养教育成人。小学毕业后升入私立长乐培青中学,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而中途辍学,到县九溪小学任教。8月,随堂叔刘康(传昌)到福清县海口国民党政府盐务部门工作。后转入福清县国民兵团海口中队任督练员。
到福清县后,刘家煌认识了陈金来、陈亨源等中共党员。民国27年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在任督练员期间,积极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。民国28年冬,党组织派家煌回长乐,在县国民兵团任督练员,并参加县抗敌后援会组成的抗敌剧团。民国30年3月,他到长乐县北乡一带活动,以鹤上乡为基点,发动串连贫苦农民,组织人民武装。中共福清中心县委组织一支100多人的抗日游击队,活动于福清县龙田、高山和长乐县南阳、梨洞一带。陈亨源任长乐抗日游击总队副总队长后,刘家煌任大队长。民国33年10月,长乐县再度沦陷。他率领郑资营等10多人奋勇杀敌,歼敌15人,亲手击毙日军少尉军官1名。不久,调福建抗日先遣队福清支队,把队伍发展到100多人。民国34年5月中旬,日军败退,福建省保安一团纠集各县保安队、自卫队向福清、长乐、平潭等县“清剿”,队伍-分成几路隐蔽。刘家煌带领40多名游击队员,分乘3艘船只转移到沿海地区活动,船只停泊在平潭苏沃港修理。国民党平潭县长林荫于6月9日夤夜派兵围捕,游击队员无一幸免。家煌被捕后,被押回长乐监狱。于民国34年6月21日被杀害于闸兜长涧洞,葬城关六平山汾阳溪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