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明照
笔名明照。河北安国人。中共党员。1984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中文系。1969年赴内蒙古插队。历任中学教员,《呼和浩特文艺》,呼和浩特市文化局政治处干部,内蒙古文联理论研究室干部,内蒙古作协副秘书长,内蒙古文联组联处副处长,北京《21世纪》杂志副主编,《文艺报》部门主任,中国作协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。中国作协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,编审。1972年开始发表作品。1991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。著有短篇童话集《骄傲的小白兔》、《鹿角上的喜鹊》,中篇童话《四角羊的魔帽》、《蓝眼睛雪熊》、《马背上的歌手》、《七彩鹿》,中篇儿童小说《白鹭草原》,长篇童话《黑眼睛牧童》、《骆驼骑士》、《七月的草原》,短篇童话《流浪的草原》、《爱的小溪》等,理论专著《大自然的心灵形式——葛翠琳童话创作论》。《蓝眼睛雪熊》获内蒙古文学创作索龙嘎一等奖,《七彩鹿》获第二届冰心新作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