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顺孙,(生卒年不详),字景枢,明城镇人。早年中举①,两次被选送到太学读书。宋神宗元丰(1078~1086年)年间,受皇帝面试赐进士,为九品官“将仕郎”,后来历任阳江县县尉,广州左司理,兴宁县、新会县县令,广西桂州观察使助理。宋徽宗宣和(1119~1126年)年间,在广西横山、田州、谨乃、宁毕等小县当监官,后升任邕州监官。当时,监官对有关人员的盘剥很重,常有人反叛,朝廷甚忧。以前,壮族中的头人劫掠活动很猖獗,劫掠外地百姓到本县服劳役,数十年来没有一个人能回去。梁顺孙上任后,用恩惠和诚信安抚百姓,从不计较其所纳金钱多少,各酋长均服从他。他向各酋长提出要求“让那些被掳劫的人回家”,酋长们都同意释放被掳劫的群众。邕州人感戴他的恩德,称他为“梁父母”。梁顺孙在任职期间去世,发丧之日,护送灵柩的队伍数百里②。皇上知道其事迹后准备嘉奖他,翻阅有关梁顺孙的奏章中有“号令严明”之词,遂赐其子梁讽为严讽盂,并委任他为韶州府知府。
①科举是我国封建社会通过考试选拔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。开科举士,故称科举。考试分县试、府试、院试、乡试、会试、殿试等六种办法。县试由县官主持,录取者获得参-试资格。府试由知府主持,录取者获得参加院试资格。院试由省学政主持,录取者称生员(秀才)。乡试在省城举行,录取者称举人,第一名称解元。会试在京城举行,录取者称贡士,第一名称会元。殿试在皇宫大殿上举行,由皇帝主持,录取者称进士;发榜分三甲,一甲三名:状元、榜眼、探花;二、三甲人数不限。我国科举制度始于隋、唐,废于清光绪三十年( 1905年)。
②据清康熙八年(1669年)版、二十九年(1690年)版《高明县志》记载。
③考明正统五年《肇庆府志》、明成化九年《肇庆府志》“官其子”以下云:“严讽累官朝仪郎。韶州知府穆,讽之弟也,累赠中奉大夫,世居高要峒原村,迁范州豸冈。子孙累代仕官。”又考《书山》注云:“乡人严穆肄业其上,子讽以特奏韶州知府,孙挺臣以正奏通判廉州。”与之矛盾,故此存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