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景先
刘景先(?-689年),本名刘齐贤,唐朝大臣,高宗朝右相刘祥道之子。在唐高宗晚年和武后(武则天)为唐中宗、唐睿宗摄政期间担任宰相。684年,他为被指谋反的宰相裴炎辩护,得罪武后,被捕流放。689年,他再次被捕,自缢而亡。
刘景先出生于官宦世家,少时才学过人,以方正闻名,唐高宗李治非常赏识他,官拜侍御史。乾封元年(666年) 父亲刘祥道病逝,袭父爵为广平郡公,高宗赐封他为晋州(今山西临汾县西南)司马。继后累迁黄门侍郎,修国史。永淳元年(682年)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(拜相)。亦有记载:弘道元年(683年)年底唐高宗病重,命太子监国,裴炎“奉诏与黄门侍郎刘齐贤,中书侍郎郭正一并于东宫平章事,(拜相)”协助太子处理日常政务。时间相差一年,但刘齐贤当宰相均有记载。
永昌中(689年),刘齐贤为酷吏陷害,关进吉州监狱。一个精明能干的人才,遭受不白之冤几经谪贬,除英雄无用武之地外,还遭酷吏陷害,自已想不通,在吉州监狱上吊而死,并被抄家。刘齐贤死后将近百年,唐德宗李适怜爱前贤,于建中三年(782年)赠刘齐贤太子太保。
刘齐贤生年不详。他的家族来自后来被称为魏州的地方(今河北邯郸一部分)。他的祖父刘林甫在唐高祖、唐太宗年间历任内史舍人、中书侍郎、吏部侍郎,封乐平男,爵位由他的父亲刘祥道继承。刘祥道在高宗年间任宰相,封广平郡公。刘祥道于666年去世后,刘齐贤继承了广平郡公的爵位。
《新唐书·卷一〇六·列传第三一》载:刘齐贤祖父刘林甫,唐武德时(618-626年)为内史舍人,以才学过人著称,与萧瑀等撰定律令,著《律议》万余言。历任中书侍郎、吏部侍郎,赐爵乐平县男。刘林甫任吏部侍郎期间,唐朝天下初定,沿袭隋朝制度,每年十一月开始选官,到次年开春停止。时间短,事情多,有关部门来不及认真做完选官工作就停止了选官。刘林甫给高祖皇帝建议,请改成全年随时听选,随到随选,于是有才干的人都被选上当了官。同时,刘林甫还将原来州府以皇帝诏书或赤牒授官办法,改成了集中于吏部调任,人再多,他都随时量才录用,因此得到了朝庭内外好评。
刘齐贤父亲刘祥道,字同寿,生于隋开皇十五年(595年)。袭父爵后在唐高祖、太宗、高宗三朝为官。历任中书舍人、御史中丞、吏部侍郎、刑部尚书、右相等职。乾封元年(666年) 加金紫光禄大夫,是年病逝,年七十一岁,赠幽州都督,谥号“宣”。
刘齐贤家族在唐朝出了很多大官。据《新唐书·卷一〇六·列传第三一》载:“齐贤三世至两省侍郎,典选。从父应道吏部郎中,从父弟令植礼部侍郎,凡八人前后历吏部郎中、员外,世以为罕。令植孙从一,擢进士宏词第,调渭南尉。雅为常衮、卢杞所厚,荐授监察御史。普王讨李希烈,表为元帅判官。德宗居奉天,超拜刑部侍郎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从幸梁州改中书侍郎,帝遇之善。然无它材能,容身远罪而已。贞元初,以疾自乞,罢为户部尚书。卒,赠太子太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