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汉(1919~1966)原名王兆汉。定县(今定州)高辛庄村人。1927年在本村读小学。1931年7月起,在县立第八高级小学读书。1934年7月至1937年7月,在省立定县第九中学读书。1937年初中毕业,考入河北省保定六中。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投身革命,在党员李济寰、李光宇的教育影响下,1938年参加游击队,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历任定北县青救会主任、县委组织部部长、县委书记,中共望定县委书记,晋察冀边区第三地委委员,雁北地区组织部长,晋察冀边区第三地委副书记兼冀晋军区第三军分区政委,雁北分区地委书记,大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,中共大同市委书记,大同市警备司令部政委兼大同市市长,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主任、秘书长、副部长、常务副部长等职,是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。
1941年担任中共定北县委书记时,经常是一身老百姓打扮,剃光头,对襟粗布衣,腰里扎根带子,衣着朴素深入到敌占区,密切联系群众,有的亲切地直呼他兆汉,有的群众误以为他姓赵,称他为赵同志,按照群众的习惯称呼,他索性把名字“兆”字改为姓“赵”。1943年9月当选为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。在中央组织部工作时注意调查研究,坚持实事求是。
1962年主持起草了《关于党的组织工作的若干经验教训》,总结了党的建设与经济工作的结合、提-部质量等观点。1963年在福建调查后,首先提出培养选拔新生力量的问题,并在《人民日报》发表专文予以阐述。1965年率先提拔青年干部到领导岗位任职。“文革”中被破孩致死。1979年1月,中共中央组织部为其平反,恢复名誉。
来源: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