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金林
秦金林(1915~1976年),庄行乡长浜村人,中共党员。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,自幼种田,12岁到富农家做长工,27岁始与人合作,边摇闵行船边种田。解放后,积极参加土地改革运动,先后任村治保委员、村长、互助组长、初级社社长、高级社社长等职。1958年,任庄行公社副社长兼红星中心社党支部书记。1962年为公社党委常委。1951年带头组织互助组,全组籽棉平均亩产75公斤,稻谷亩产300公斤,他自种籽棉亩产100公斤,稻谷400公斤,被评为苏南行署劳动模范。此后,秦领导的合作社棉花连年高产,至1955年亩产籽棉达102公斤,由此闻名全县。1953~1955年,先后三年连续出席省劳动模范大会。当了干部后,始终保持劳动人民本色,每年超额完成规定的劳动日。平时生活俭朴,节约集体开支。群众中享有较高信誉,人呼“老模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