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奎麟
周奎麟(1905~1942),又名周一斗,化名林开、周青。太仓浏河镇人。中共早期党员,烈士。民国10年(1921年)到上海物品证券交易所当练习生,后为场务科职员。民国13年参加中国共产党。翌年,任中共交易所支部书记。民国16年3月,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后,当选为沪中区民代表会议常委、大会执行主席、党团书记。民国19年5月,被法租界巡捕房逮捕,数天后交保获释。当年7月30日,他在外滩公园散发传单时又被捕,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以“宣传与-不相容的主义及不利于国民革命之主张”的罪名,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。出狱后,担任中共沪中区委宣传委员兼证券交易所党支部书记。民国21年“一·二八”淞沪抗日之战爆发,他组织中共党员和职工七八十人参加抗日义勇军。当年4月26日,因叛徒出卖,又遭国民党当局逮捕,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他几次被捕,从未暴露自己的党员身份,民国26年5月31日刑满获释。抗日战争爆发后,在中共地下组织办的《上海周报》社工作,担任中共地下“店委”的领导工作,领导和组织上海职业界的抗日救亡活动,并兼任益友社党支部的领导工作。民国28年冬,奉调去新四军工作,先后任新一支队特派员办公室组长、军法处三组组长。民国30年“皖南事变”,他在战场上被捕,关入上饶集中营。次年6月初,日本侵略军逼近上饶,集中营向福建转移。6月16日夜,集中营到达崇安县大安,惨遭国民党特务秘密杀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