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振
周振(生卒年不详),武进人。明代正德年间(1506~1521年)始任江西余干县令。时该县灾害频繁,他经常去乡村走访慰问并尽全力周济灾民,自己却过着十分艰苦的生活。有一次,猎人从山上打回一头獐子,以獐肉供周振食用。周振边流泪边说:“獐肉可以饱我肚子,而我却不能饱民众,现在民众还饿着肚子,我怎可只顾自己吃饱呢?”竟推辞不食。周振后调任浙江天台县知县,该县有一要道必须造一座桥才可通行。但水流湍急,多次造桥均被激流冲倒。他至工地反复勘察,与工匠一起商量,最后用大石柱为桩,抑制水的冲力,桥终于建成。他被当地民众喻为神人,并题桥名为“晋陵桥”以作纪念。他前后任县令8年,所有俸禄均为贫民代缴赋租、救济之用,自己的必要开支往往无着落。在离任时,竟连回朝觐见的路费也无法支付。两县民众为纪念周振立祠祀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