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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桐轩(1860~1932)名良材,字桐轩,亦作同萱;自号莲舌居士。陕西蒲城人。父智威是个农民,很重视子孙的读书。清光绪四年(1878),桐轩与胞兄异材同时考中秀才,因家境贫困,桐轩去华州任私塾塾师。十四年(1888)被陕西提督学政选拔入三原宏道书院深造。两年后应陕西舆图馆之请,参加测绘各县地图。二十八年(1902)与同县举人张拜云在同州创办求友学堂,以科学知识和爱国思想教育学生和子女。光绪三十年(1904)他的两个儿子约祉和仪祉考入京师大学堂,他作诗六首相送,诗中有云“唯华人兮神明胄,不可奴兮不可虏”;“人生自古谁无死,死于愚弱最可耻”。次年,他主持重修《蒲城县志》,为民间豪侠“刀客”王改名立传。知县李体仁审稿时批“悖逆”二字,弃而不用。
三十一年(1905)井勿幕由日本返陕,宣传孙中山革命主张,发展同盟会组织。李率先加入中国同盟会。三十二年(1906)任蒲城高等小学堂教习。次年又与同盟会会员常自新等组织蒲城县教育分会,在学校内外进行民主革命活动;还利用回家的机会,向农民宣传革命道理。
三十四年(1908)与焦子静、王子端、张拜云等在西安办健本学堂,作为同盟会培养革命骨干的场所。同年10月16日“蒲案”发生。省城召开教育总会周年大会时,李与郭希仁等要求大会讨论“蒲案”问题,并向提学使余提出质问,又经过许多斗争,终使“蒲案”祸首、蒲城县知县李体仁被撤职,死者得到昭雪。清宣统元年(1909)十月,陕西咨议局成立,李被选为副议长。他与郭希仁、井岳秀等同盟会会员控制咨议局,使其成为同盟会的秘密据点。1911年10月西安起义时,因土匪蜂起扰乱,毁坏了境内所有电线杆,陕西与外界断绝音讯。他自请去武昌,向湖北军政府通报信息。他是全国读音统一会会员,1913年赴京参加制定“注音字母”工作。此前一年担任省修史局总纂,与修纂孙仁玉在整理史稿之暇,研究社会教育问题,深感戏曲对移风易俗关系重大,遂与井勿幕等发起创办易俗伶学社(后改名易俗社),聘请名艺人陈雨农、党甘亭等为教练,招收学生,既学戏曲,又学文化,并在该社修建之剧场经常演出,使易俗社不但成为一所戏曲学校,也是一个新的剧社,在全国独树一帜。
李在易俗社初创时期,先后担任社长、评议、及名誉社长等职。他用半生心血倾注于易俗社,被誉为陕西“新剧界之星宿”。为了回答一些封建思想严重的人的讥讽,他写了《赠易俗社友》与《答长公》等诗,诗句有“晨兴教歌舞,亲履粉墨场,知我谓我乐,不知谓我狂”,“结社得良朋,易俗传清响,寻乐且偷闲,敢希识者赏”。李在戏剧创作方面成果颇丰。加入同盟会后,他就编写过《黑世界》《鬼教育》《英雄泪》等剧本,以后又为易俗社写了《一字狱》《-痛》等大小剧40多个;还写了一本《旧戏甄别草》,对过去流行的几百个剧目,进行了分析评价,划分为可去者、可取者与可改者三大类,取舍标准“以影响于人心为断”。他的遗著还有《民兴集》《兵农说》《井邑说》《慈幼篇》《集孟政谈》及《莲舌居士传》等十多种。《民兴集》是一部白话通俗读物,有他自创的《注音字母教学法》,寓识字于纸牌游戏之中,不识字者学之数日可通。他的幼子李隼(知祉)八岁因病耳聋,由于在失听以前学习了这种识字法,掌握了自学中文的工具,又能刻苦自励,加上哥哥仪祉等人指导,终于攻克了学习数、理、化和外文难关,成为一位以绘图见长的土木工程师。
李怀着一颗爱国救国的赤子之心,不断撰文抨击误国害民的“恶魔”。他在《莲舌居士传》中写道:“利国者不顾家,福民者必忘身。恶有问舍求田而为英雄者乎!恶有利己而不害人者乎!恶有以慈善假面示人而非恶魔者乎!”然而,身处新旧军阀混战、“恶魔”横行的时代,他无力回天,消极悲观,最后皈依佛教。1932年3月26日病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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