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杏儿
马杏儿(1927~1947)女。原籍陕西米脂。因家贫,幼时给地主家当婢女。1941年随家人逃荒到延安,落户三十里铺。到延安后因无田土,他们全家便到设在三十里铺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农场种地。只有15岁的杏儿,跟随父亲每天天麻麻亮就上山,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,从没听她喊过苦累。在大生产运动中,农场职工开展开荒竞赛。她积极报名参加,开始时每日能开1.8亩荒地,后来达到日开荒地2.5亩,不亚于身强体壮的男职工。1942年这一年,她和父亲种地15垧(每垧3亩),后来竟每年种到五六十垧。秋收季节,她和父亲更是鸡叫头遍起床,太阳出来前就要从山上背回五次庄稼。经过马家父女辛勤耕耘,粮食连年丰收,第二年就实现了陕甘宁边区政府提出的“耕一余二”计划,成为周围村镇勤劳致富的榜样。1943年2月2日,她被陕甘宁边区政府授予“边区妇女劳动英雄”称号,颁发了林伯渠书写的“妇女光荣”奖旗;并通令全边区妇女学习马杏儿。边区各县很快掀起学习马杏儿的热潮,延安鲁迅艺术学院也开展学马杏儿、写马杏儿、唱马杏儿活动。曾经唱遍全国,流传至今的著名秧歌剧《兄妹开荒》,就是以马杏儿的事迹为素材创作出来的。
马结婚后没有生育,思想负担很重,抚养一女婴又因病夭折,加上丈夫被国民党反动派抓走,她经不住接二连三的打击,患了精神0症,医治无效而病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