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锦秀(1894~1935),今靖边县青杨岔镇总关口村人。出身农民家庭。未上学,靠自学粗识文字。
民国十七年(1928),陕北遭大灾荒,靖边县长牛庆誉动员富户捐款献粮赈济灾民。王捐献粮食10余石,并劝喻富裕亲朋捐出80余石,散发给当地饥民。
30年代初,青杨岔一带常有土匪骚扰,民不聊生。王锦秀对此切齿痛恨。民国二十一年(1932),说服父亲买了10多支枪,组织起1支武装,取名保家团。土匪自此再不敢骚扰。
二十二年(1933)二月,谢子长由南方回到陕北发展地方党组织,派人与王锦秀联系,并向他宣传革命道理,王开始倾向革命。四月,谢子长又派人带着亲笔信向王锦秀借枪,王慷慨答应,相赠短枪1支,子弹100发。五月,又赠短枪2支,手榴弹8颗,子弹1袋,手电筒24把。二十三年(1934)六月,谢子长来靖边总关口与王锦秀会晤,希望他投身革命。七月,王锦秀率保家团参加革命,任陕北游击队十三支队队长。九月下旬,王带领十三支队配合王治邦、王志福带领的赤卫军,火烧小河张家山团总沈桂芳的崖窑,处死民愤极大的民团头子郭殿青。此后,十三支队编入陕北红军正规军,王锦秀受命到陕北特委参加军训。二十四年(1935)二月,王锦秀任八十一师某排排长,后在徐家园子战斗中,他1人夺得敌人16支步枪,立一等功,刘志丹亲自为他披红挂彩。不久,升任连长。五月,刘志丹率红军攻打靖边县城镇靖,在激烈的攻城战斗中,王锦秀带领7名战士消灭了岗楼守敌1个排。破城后,又带领10余名战士迂回到敌火力最猛的中山台下,消灭了台上守敌,为解放镇靖立下战功。九月,王锦秀随刘志丹参加了攻打横山县城的战斗,后升任红二十八军一团副团长。延安崂山战役前,陕西省委决定调他任乾县苏维埃政府主席。王锦秀说:“等打胜了这一仗我再去!”十月二日,在崂山与国民军一○七师的战斗中,不幸头部中弹牺牲,时年41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