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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志诚(1917—1984)
曾名大炭,陕西省清涧县人。1934年参加革命,同年秋加入共青团,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34年以前在家务农,曾任本村团支部书记;1935年在清涧县任团县委书记;1935年底至1936年2月在陕北瓦窑堡中央党校学习,结业后分配在绥德县委工作,任边区部长;1937~1938年,在绥德县任区委书记;1939年在延安中央党校学习;1940~1943年,在米脂县先后任区委书记、县农会副主任、县政府行政科长;1943~1946年,在绥德地委组织部及整风班工作,曾任干事、班主任、书记等职;1946~1947年,任镇川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;1948~1950年,任麟游县委书记;1950~1952年,任岐山县委书记;1952~1953年,任宝鸡地委组织部长;1954~1956年,任宝鸡地委副书记;1956~1958年,在西北党校文化班学习;1958~1963年,任渭河工程局党委书记兼局长;1964~1966年,任宝鸡地委副书记;1967年宝鸡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,被结合为革命委员会主任,党的核心小组组长,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委员。
黄志诚是一位参加革命较早的老同志。在战争年代,经受党的多年教育,不断健康成长,为党做了不少工作。新中国成立后,在岐山任县委书记期间,宝鸡地区的土改运动正在进行,他参与并组织领导了这次土改工作,岐山的土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经验。他在渭河工程局工作达四年之久,工作一贯积极认真,坚持勤俭建国、勤俭办水利的各项方针政策。对党委和行政方面的重大工作,都能进行认真研究讨论,作出具体妥善安排。他在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扬民主,对同志们提出的意见比较尊重。作风纯朴,团结同志也好,特别是对非党工程技术人员比较重视,使他们在水利建设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。
黄志诚能严格要求自己,牢记我党光荣的优良传统,曾于1981年病中就向市委留了遗言:要求在他死后,不要开追悼会,把他的骨灰分撒到宝鸡峡和冯家山水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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