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治明(1904~1975)
本县裴家湾乡陈家崖村人,陕西省农业劳动模范。
治明自幼爱树成癖,和树结下不解之缘。他从刚会劳动之始,每年春秋在自己的畔、山坡陡坬上栽树,被人唤为“树娃子”。合作化初期,他就有营造大面积树林之夙愿。1962年大队成立林业专业队,划地千亩,治明担任队长,率众几十,绿化山沟陡坬。他一年中除了寒冬腊月在家食宿外,其余时间都守在林区看护山林。1963年被评为陕西省林业劳动模范,并出席省群英会。经过十几年的辛勤栽种和精心管护,终于使陈家崖的三山五沟披上绿装,育成了1724亩大块树林地。
治明为人耿直,护林时发现损毁林木之事,他不徇私情,公事公办,有位亲属偷伐槐树两株,价值30多元,治明决定罚款40元,当即交清。
在几十年的植树中,治明总结出“深、细、直、稳”四字栽树要诀:挖坑要深,上收下扩;填土要细,先阳后阴(先填干土后填湿土);提苗要直,轻扶向上;浇水要稳,慢慢渗汪。
1975年秋护林归来溘然谢世,临终时向儿子嘱咐:“死后埋在林地,让我永远和树在一起。”子遵其言,葬父于树木最茂密的山坡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