卿艳
卿艳,女,邵阳市北塔区北塔乡人,1953年9月出生,法律本科肄业,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,中共-代表。她从事基层法官工作21年,主审各类案件1300余件,无一冤假错案,案件合格率达100%。“办铁案,做青天”是她的座右铭。1997年3月身患子宫肌瘤,一年后丈夫患脑溢血,面对猝然而降的灾难,她总以不屈不挠的精神把握住自己生活和事业的航舵,所领导的行政审判庭办案数量仍在全市法院系统名列第一。她先后荣立二等功、三等功各3次,16次获得县市“十佳法官”、“十佳女干部”,全省“优秀女法官”、“三八红旗手”、“人民满意法官”、 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十佳标兵”,“全国人民满意法官”、“全国巾帼建功标兵”、“全国十行百佳妇女”、“全国三八红旗手”、“全国五一劳动奖章”光荣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