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维屏(1778~1857),字子树,号南山,晚年又号老渔,广东番禺人。父亲张炳文,曾任四会县学训导,因而家学渊源,熏陶有素,幼即能诗。清乾隆五十六年(1791),时年十三,应县试。同里方姓者,家有园池一区,值白莲盛放,招集名士赏莲赋诗,张维屏时所作诗最好,方氏便以女许配给他。但尚未成婚,该女病逝,他写诗哀悼,词哀艳动人,为时人所传诵。嘉庆九年(1804),参加广东乡试,中举人。及至京会试,落第,返粤和番禺林伯桐、黄乔松、段佩兰,香山(今中山)黄培芳,阳春谭敬昭,南海孔继勋在白云山筑“云泉仙馆”,据蒲涧廉泉之胜,为日夕诗酒唱酬之地。广州知府伊秉绶,特为之书“七子诗坛”匾额。
道光二年(1822),张维屏再试京闱,进士及第,外派湖北黄梅县知县。是年江水暴涨,田园淹没,他乘小舟巡视灾区,由于洪流湍急,小舟竟为急流冲走,他幸为树枝挂住,得以不死,百姓为之歌:“犯急湍,官救民,神救官……”他视察灾情后动用库银赈济,使灾民获得实惠。后补长阳县知县,又署松滋、广济等县知县。
在广济时,他因不愿向民众加收漕粮,遂称病请求辞职。上官挽留不放,着他署襄阳府同知。后因父丧,居家守制,守丧期满后,得亲友资助他捐任江西袁州府(今江西宜春)同知,后又任泰和县知县、吉安府通判、南康府知府。这期间上官曾派他兼管钱,这是当时肥美的差事,但他说:“钱腥,不欲闻。”辞而不就。道光十五年(1835),因不满官场的腐败,告老归家,不再出仕。
归家后,在广州花埭租赁“东园”居住。后来他的儿子祥泰在花埭西边建“听松园”给他居住,他在堂中悬挂“松心草堂”一匾见志,著书其中。他又精通书法,求字的人很多,甚至朝鲜、小吕宋(今马尼拉)等地亦有人来求他写字。能诗、工书法、善医道的人,从来就不爱钱,也从不置产业,更没有积蓄,故晚年越来越贫困,但他安之若素。他的同科进士大学士文庆,特地派人探问他,他仅表谢意而不言窘况。
两广总督林则徐,是他同科进士,到粤查禁鸦片时特来拜访,并征求他对禁烟的意见,张因而常参与林公的谋略。鸦片战争期间,他用诗鼓动广州人民起来斗争;用诗歌颂人民抗英的光辉事迹;用诗指斥英夷的侵略暴行;用诗揭露清廷的辱国投降。此时是他的诗作最光辉灿烂的时期。
咸丰六年(1856年),第二次鸦片战争事起,英军包围广州。张维屏的“听松园”亦遭炮击,他避居城西泌涌,翌年广州沦陷,他辗转流离,备尝艰辛,遂一病不起。咸丰七年九月病逝。他著述甚丰,计有《听松庐诗钞》、《听松庐诗话》、《听松庐诗略》、《松心诗录》、《松心文钞》、《松心诗集》、《国朝诗人征略初稿》、《花甲闲谈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