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治元
李治元,1935年4月生,本科学历。1952年10月参加工作,195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84年6月任郊区区委副书记。1985、1987、1990年任中共广州市郊区第四、第五、第六届区委书记。1993年4月至1995年6月任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。1995年3月任广州市政协常务委员。1996年8月任广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。李治元对白云(郊区)区现代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较大贡献。1986年夏,江高镇以镇畜牧场、江村鸡场为龙头带动家禽生产专业户的贸、技、工、农综合发展的家禽联合经营体系兴起,对这一新鲜事物的出现,李治元大力支持、在全区积极推介,使当地农民的收入倍增。后又在省市大力宣传,经传媒广泛报导、介绍,在省内外乃至全国引起较大影响,成为闻名遐迩的“江高模式”。1988年5月。李治元当选为中共广东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,1992年11月当选为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