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显(1676-1741年),字周谟,号敬斋,今岳阳县龙湾乡画眉村人。他自少读书,好兵法,有经世之志向,被选授湘乡教谕。雍正二年(1724年)任广西恭城知县,两年后破格升为贵州镇远知府。此时,正值云贵总督鄂尔泰在贵州推行“改土归流”遭到强烈抵制之际。方显认为,苗人也是人,若一味用兵围剿,未免伤天地之和,因此极力主张对黔桂苗民采取较为宽和的招抚政策:“别良顽,审先后,禁骚扰,耐繁难,防邀截,戒姑息,宥协从,除汉奸,缴军器,编户口,轻钱粮,简条约,设重兵,建城垣,分塘汛,疏河道。”
为把招抚之事办好,方显亲往苗疆勘查形势险要,确定招抚之地,以达“树之风声”之目的。他还亲率人员,翻山越岭,进入苗地,广为宣传朝廷“改土归流”政策,晓之以利,动之以情。清水江一带苗民对方显捐俸赈饥之事早有耳闻,纷纷响应,不久,就抚定十六寨。接着,他邀集所有苗寨首领进行合款议榔(即汉族的歃血盟誓),又抚定二十寨。施秉县一伙强盗,犯事后,逃匿台拱苗民农二寨,方显部下进兵围剿,引起苗民恐惧,纷纷逃入山林,联络造反。方显听知情况后,严厉批评部下,并带领几名随从,深入苗寨察看,见寨子空无一人,就睡在寨中。第二天早晨,派随从去山林喊话,苗民十分感动,纷纷出林归寨。为了安抚苗民,方显又在寨中连住三晚,说服苗民交出了那伙强盗。由于方显招抚措施得当,贵州改土归流得到了顺利推行。
乾隆三年(1738年),方显任四川布政使,第二年,署理四川巡抚。靠近西藏的大小金川、杂谷、梭磨等土司互相仇杀,引起社会动荡,有人主张仿照云南、贵州做法,实行“改土归流”。方显认为,既不可任其争斗,也不可强其和协。于是上疏奏准不施行“改土归流”,而采取勘划边界的办法,终使各方罢兵言和,土司之争得以平息。后人评价方显:“绥靖土司,谋虑深远。”
乾隆五年(1740年),方显调任广西巡抚,因眼病,曾多次请求回乡养病,未获批准。乾隆六年(1741年),病情加剧,乾隆帝特遣太医赴广西治疗,再次请求回乡获准。十月,逝于家乡,享年65岁。留传于世的著述有《方巡抚奏疏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