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瑞庭
杨瑞庭, 男,灯光设计.湖北汉阳人,1917年9月7日出生。1943年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演剧四队,任灯光专职。在实践中自学成才。那时他收购旧货,自己研制器材,从无到有,土洋结合,达到城市演出布光效果。在《蜕变》、《日出》、《雷雨》等话剧演出中发挥了灯光在综合艺术中的作用。解放后四队与浙江军区文工团合并,演出《血泪仇》、《赤叶河》等剧。由于他设置的灯光使整个舞台艺术完整,得到大家和“七兵团”姬鹏飞政委的一致好评,被授予三等功。1949年底加入新成立的浙江省文工团,由他筹建灯光部门。杭州人民大会堂与胜利剧院的大电闸板,即据他设计改造。1952年分配入浙江越剧团,为一、二两个演出队研制新的配电板、聚光灯等,使之适应流动演出。由他设计灯光并参与操作的有《梁山伯与祝英台》、《西厢记》、《庵堂认母》、《张羽煮海》、《孔雀东南飞》、《御河桥》、《风雪摆渡》、《马兰花》等十余部古今剧目。他是灯光设计,又是器材制作技师,善于琢磨钻研,想方设法制造舞台气氛,达到特殊效果,促进了浙江越剧舞台灯光艺术的创新与发展。在1959年华东戏曲会演中全团获舞美奖。1958年调入新建立的浙江电影制片厂,直至离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