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永励
张永励(1909-2003),河南省焦作市人。
1931年12月,参加宁都起义,参加中国工农红军。
1933年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第十三军军部参谋,中央军委供给学校队长,红五军团后勤部书记。
1934年,参加长征。到达陕北后,任中央军委总供给部供给学校校长兼政治委员。
1937年8月,任中央军委审计委员会主任。
1938年,进延安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学习。
1939年4月至1943年任中央军委后方勤务部供给部部长、八路军陕甘宁边区留守兵团军需处处长、军委财经委员会委员。1939年后兼任八路军留守兵团供给部部长,陕甘宁边区盐务局局长。曾到中共中央党校学习。
1945年4-6月,作为山东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;10-11月,任东北人民自治军总后勤部副部长;11月起任北满(1946年1月改称吉里)军区后勤部部长。
1948年5月至1949年6月任东北军区军需部副部长。兼任东北贸易总公司总经理,东北航政总局局长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1950年8月,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。
1952年3月至1954年3月任广州对外贸易管理局局长、外贸部华南特派员办事处特派员、华南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、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委员。
1955年3月,任广东财贸委员会党组书记;7月,任中共广东省委委员;10月,任中共广东省委财贸工作部部长。
1957年3月起,历任城市服务部副部长,第二商业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,商业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。曾任国务院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,西南三线建设领导小组副总指挥兼支援小组组长,西南铁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,铁道兵顾问。中共七大候补代表,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。
1989年12月,离职休养。
2003年2月22日,因病医治无效,在北京逝世,享年94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