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忠殿
王忠殿(1943-1962),焦作市塔掌村人,在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中牺牲。
忠殿幼年,学习努力,热爱劳动,品德高尚。初中毕业时,两次报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,皆因体重差3斤,家中劳力少落选。1961年7月,新兵即将开拔,带兵排长突然在队伍中发现忠殿坐在自带的铺盖卷上,低头不语。劝他回去,他只是重复一句话:"我要参军,保卫祖国。"部队领导被忠殿的决心感动,终于破格批准他参加了人民解放军。
入伍后,王忠殿每天早起晚睡,在枪尖上挂个沙袋练瞄准,手托几块土坯练臂力,膝盖和两肘磨破了仍坚持不懈,被连里评为"五好"战士,特等射手。
1962年夏季,印度军队侵犯中国领土,不断在我方境内增设据点,修筑碉堡。不久,忠殿所在某部九连,奉命参加对印自卫反击战,行军途中,他在请战书中写道:"同阵地共存亡,决不丢掉一寸国土"。1962年11月17日,夜色漆黑,山陡路滑,经过七个小时的急行军,插到敌据点背后。反击开始不久,忠殿就炸毁了敌军的一个碉堡。爆破中一块飞石擦伤了忠殿的嘴唇,鲜血直流,战友给他包扎,忠殿一再拒绝说:"我是负责用印度语喊话的,包住嘴怎么喊缴枪不杀。"这时九连接到火速增援八连的命令。原来八连在夺取主峰时,受到敌人一个大型碉堡的火力压制。这个碉堡二十米长,五、六米宽,两侧配有迫击炮,八连前进不得,后退不能,处境十分困难。
九连一排立即向敌人侧后插去,敌堡内各种火器仍在疯狂扫射。一排三次运动,才接近敌堡。敌堡上边是钢板封顶,四周用沙袋筑成一米多厚,直射炮打上去作用不大。班长和战士黄炳文先后冲上去爆破,只炸开一个口子,黄炳文不幸牺牲。王忠殿再也忍不住,爬到班长跟前,请求爆破,班长批准了他的要求。这时,阵前一片火网,敌人的火力-了我军的前进道路。王忠殿和战友杨志成毫不畏惧,在火力配合下,一个提着爆破筒,一个抱着二十公斤的0包,一会跃进,一会卧倒,巧妙地避开了敌人的射击。接近敌堡时,王忠殿让杨志成爆破敌堡侧角,自己把爆破筒插入敌堡。没等拉火,爆破筒被印军推出一尺多长,王忠殿迅速抓住,又使劲推了进去,刚要拉火,爆破筒又被推了出来。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王忠殿毫不犹豫地紧抓爆破筒,一面高喊杨志成赶快拉火,一面把爆破筒导火索拉断,用尽全身力气把爆破筒推了进去,双手死死顶住。3.8秒--这是爆破筒的引爆时间,副连长急得大喊:"忠殿,快下来!回……。"突然,一片火光,一声巨响,忠殿与碉堡内的十九名敌人同归于尽了。
1962年12月20日,部队党委追认王忠殿为中国共产党党员,追记一等功。1963年3月9日,-授予他"战斗英雄"称号。烈士的遗体安葬在新疆喀什市烈士陵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