米栻民
米栻民(1897—1954)回族。原名玉廷。费县平邑镇三村(今属平邑县)人。在平邑读高等小学后到济南上中学。1919年毕业回乡。“九一八”事变后任平邑高等小学校长。 为学校捐献物料,建教室、图书室等,并主持将平邑北岭3座汉代石阙移置学校院内,现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“七七”事变后组建地方抗日武装——联庄会。1939年率部接受八路军改编。后任平邑乡乡长、费南县回民抗协副主任兼抗日大队长, 费县、平邑县参议会副参议长等职。1949年6月,调曲阜县任文教科副科长兼文管会主任。主持整修孔庙、周公庙,保护了一批重要文物。1954年12月病逝。当年被山东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