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文器 字伯重,又字玉完,明末清初人,生卒年不详,家在今嵩市镇境内。
石文器明万历四十一年(1613年)进士,历任广东曲江县令、安庆经历摄太湖县令、永平司理、建宁县令。因其判案准确、果断,迁大理左寺副、右寺正。崇祯二年(1629年)清兵入侵,京城-,崇祯想将守城兵马撤进城,固守待援,石文器上疏言“敛兵城内十不便”。后用于廉等在城外固守,围遂解。不久,京南重镇河间府缺守,迁石文器为知府。他到任后,因处事刚直不阿,得罪巡抚,被罢官,并罚戊边。后得还故里。明朝覆亡,石文器闻变,素服哀号,以示忠诚。死时79岁。著有《翠筠亭集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