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国金(1921年—1950年),芗城区天宝人,世代务农。童年家贫,父亲勉力送其就学于天宝小学。13岁初小毕业,因大哥在天宝圩内开设的杂货店缺少人手,他便停学帮助料理店务。民国33年(1944年)到南靖县盐站工作,不到一年辞去盐站事务,又来漳州“利行”汽车公司当卖票员,空余时间也学习汽车驾驶。他为人忠实,处事果断,待人和善,很讲义气,朋友之间遇到困难,向他求助,只要他力所能及,都能得到满意的答复。
民国37年经友人介绍到乌山参加闽南游击队(闽粤赣边纵第八支队),民国38年8月间,支队与人民解放军会师后,他参加搞筹粮援军工作,直到9月19日漳州解放。不久被安排在龙溪县人民政府机关当干部,没几天又调到第五区(天宝和浦南地区)工作。
1950年3月19日,第五区公所决定在浦南镇召开工、农会会员大会。这个消息被顽匪钟泉水知道,便串通几个土匪,企图偷袭打死工会和农会积极分子。当晚7时许,会员们基本到齐,正当主持人宣布开会之际,这伙匪徒也暗中摸进来了。土匪蔡庆地挡住大门,用冲锋枪向会场扫射,会场大乱。在会场前面的沈国金和其他几个领导同志,一看情况不对,正要举枪还击,有几个群众拦住说:“不要打,打了大家都死。”这时匪首钟泉水冲到会场前面找到沈国金,在匪徒黄清溪的枪口逼迫下,沈国金的枪被钟泉水缴了。沈国金严正地对泉水说:“现在大势所趋,全国都解放了,匪特将要肃清,你们只有放下武器才有出路。”匪徒们高声叫嚣说:他在放屁,斩草不除根,春来又发芽。顽匪钟泉水随即开枪杀害沈国金,时年仅29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