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有法
谢有法,兴国县长冈人。1917年生。193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次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。曾在红3军团任文书,参加了中央苏区反“围剿”和长征。1936年2月转入中国0,后曾任红军总政治部组织科统计干事。抗日战争时期,任八路军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。1939年夏到山东,任八路军第一纵队政治部科长、山东纵队政治部组织部部长、山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。解放战争时期,任新四军兼山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、津浦前线指挥部政治部主任、新四军兼山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、华东野战军东线兵团政治部主任、第三野战军9兵团政治部主任,参加胶东保卫战和济南、淮海、渡江、上海等战役。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,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9兵团政治部主任,参加了第二、第五次战役。1955年回国后,任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。同年被授予中将军衔。曾获三级八一勋章、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一级解放勋章。后任军事工程学院政治委员,0中央基本建设委员会政治部主任,沈阳军区副政治委员,政治学院政治委员。1983~1985年任政治学院顾问。1995年1月9日在北京逝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