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培锟
陈培锟(1877~1964年),字韵珊,闽县(今福州市区)人。清光绪二十四年(1898年)进士,选庶吉士,后授翰林院编修、国史馆协修。父海梅(香雪),同榜同点翰林,有“父子两翰林”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,赴日本,入法政大学。毕业回国于宣统元年(1909年)任福建高等学堂监督。辛亥革命后,先后任闽海和厦门等道道尹;民国11年(1922年),任福建省财政厅厅长。民国16年,任福建省政府委员、省财政厅厅长、省赈务委员会主任,曾代理省府主席。抗日战争期间,改任省府顾问和省临时参议院院长,参与组织民众抗日救国斗争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随陈仪到台湾接收。返闽后,被委为省政府委员兼福建省银行行长。民国38年夏末,培锟和萨镇冰等人准备迎接解放,妥为保护省银行资财。福州解放后,被福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选为特邀代表,参与人民政府工作。后任福建省人民代表、福建省人民政府委员、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委员、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省文史馆馆长等职,并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。著作有《海滨谈屑》、《寒星寮诗藏》、《闽文偶录》和《闽文辑要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