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惠元
林惠元(1907年—1933年),漳州人。早年参加以反帝反封建为主旨的“震中学社”,参与查抄日货和宣传抗日的斗争,是名扬漳州的抗日爱国志士。民国14年(1925年)6月,他积极组织漳州学生上街--,声援“五卅”运动。翌年11月北伐军入漳后,积极参与“非基大同盟”(反对帝国主义文化侵略)活动。民国16年“四一二”-政变后,国民党到处捕抓爱国进步志士,他-避走新加坡,不久返漳,发起组织进步团体“群学社”,编印《爝火》刊物,传播新思想、新文化,开展反帝救国斗争。民国22年,他出任龙溪县民众教育馆长,嗣后被推为龙溪县抗敌后援会主任委员。任职期间,积极在城乡宣传抗日,参与查抄日货,揭露敌伪汉奸的恶行。民国22年5月18日,因查抄奸商贩卖日货,拒绝驻军参谋长黄强的行贿说情而遭嫉,被诬以“通匪”罪名而惨遭杀戮。同年6月2日,蔡元培、柳亚子、鲁迅等人联名发表《为林惠元惨案平冤宣言》,是时宋庆龄、蔡元培还分别以个人名义致电十九路军,要求为林伸冤,严办凶手,伸张正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