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继庭
胡继庭(1916~1944),金寨县南庄畈人,出身于贫农家庭。民国18 年(1929 年)参加革命,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后调皖西北道委任道委书记郭述审的秘书。
民国23 年10 月,中共鄂豫皖省委和红二十五军北上长征,胡继庭继续留在皖西北道委工作,坚持鄂豫皖根据地的斗争。民国24 年初,红二十八军建立,胡继庭被调往红二十八军,任军委秘书,参与高敬亭主持的党务、军务等决策工作。他为红二十八军起草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政治工作条例,对红军的建设起了重要作用。
民国24 年冬,胡继庭任鄂东道委书记。为了发展鄂东苏区,他致力于恢复发展党的组织和地方政权,组建便衣队,开展反“围剿”斗争。
民国25 年夏,胡继庭被调回红二十八军军部工作,为粉碎敌人的“三个月清剿”,他提出必须发展和加强便衣队的建议,受到高敬亭的重视与采纳,使便衣队在鄂豫皖边区得到很快发展,成为配合红军作战,掩护伤病员,反击敌人“清剿”的一支武装力量。
抗日战争爆发后,红二十八军根据党的指示,与驻鄂豫皖边区的国民党军卫立煌部进行停战谈判,胡继庭参与研究方案,协助高敬亭妥善处理军政事务,使谈判得以顺利成功。
民国27 年2 月,红二十八军改编为新四军四支队,胡继亭任新四军四支队第七团政治处主任,随军东进抗日前线。9 月初,胡继庭率七团三营配合四支队特务营,在安庆至桐城的公路沿线的棋盘岭、铁铺岭3 次伏击日军向西进犯的运输队,共毙伤日军联队长以下官兵185 人,炸毁汽车54 辆,缴获数十支长短枪及大批军用物资,沉重打击了日寇的嚣张气焰,鼓舞了广大抗日军民。由于胡继庭作战有功,受到嘉奖,不久,调任九团政委。
民国28 年6 月,胡继庭受到新四军反高敬亭斗争的牵连,被调往军部学习,后又调到二师工作。民国32 年3 月,他率小分队掩护有关人员渡江时,被日军所捕,囚禁于铜陵监狱。被营救出狱后,任新四军沿江支队参谋长兼中共桐(城)怀(宁)潜(山)中心县委书记。其间,他不仅领导部队对日、伪、国民党军作战,还全力开展桐、怀、潜抗日根据地的建党建政工作,贯彻执行党的抗日统一战线政策,为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贡献。
民国33 年2 月,国民党顽军向桐城东乡抗日根据地发起进攻。2 月12 日,胡继庭在陈瑶湖的钟泊地区指挥作战,受到顽军200 多条船只的围攻,他率部奋力抗击,终因敌众我寡,不幸壮烈牺牲,时年28 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