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世俊(1920~1988年)胡世俊,浙江镇海人。镇海县霞浦中学毕业。民国36年(1947年),任私营大中科技仪器厂经理和星星仪器厂经理。
1954~1956年,胡带头申请公私合营,并推动私营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。合营并厂后,胡先后任上海仪表厂副厂长、综合仪器厂副厂长、自动化仪表三厂副厂长等职。1956年,任民建长宁区支部主任、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主任委员,区工商联副主任、主任委员和副区长等职。1958年,参加市赴新疆代表团,慰问支边上海知识青年。“0”期间,胡下放综合仪器厂金工车间劳动。“0”结束后,胡积极参与区民建、工商联恢复组织活动,配合有关方面完成拨乱反正、落实政策等各项任务。
1979年,全国工作重点转移,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,胡积极引导原工商业者投入“四化”建设,与区属有关单位联办长宁蓄电池厂、联合机器厂、长宁线带厂、联业玩具厂等,并组织推动工商界中具有技术专长的经营管理人才,深入区属集体工业、街道工厂献计献策,发展经济。同时,创办长宁区中华职业学校,培训专业人才,配合区集管局、财贸办举办会计培训班等,对发展区属经济起了有益作用。
1983年,胡调任市工商联副主任委员,先后担任市民建、工商联赴宁夏回族自治区咨询服务队副队长、赴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学习考察团团长,带队深入有关市县26家企业,洽谈一批项目,回来组织落实,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繁荣、民族团结作出可贵贡献。